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举行听证;依法向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有关行政综合执法的举报和投诉由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法制科受理。
(一)现场投诉:岳阳市云溪区新港东路112号,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1办公室。
(二)电话投诉:
1.信访投诉:0730--8415798
2.纪检投诉:0730--8412021
3.执法监督:0730--8415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