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二、执法区域
云溪区辖区
三、执法权限
1、依法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辖区内道路运政、客运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以及除107国道外公路路政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
2、依法行使权限内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依法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违规经营行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联合有关部门整治非法营运,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四、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6、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8、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9、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1、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13、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15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16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17、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18、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19、《路政管理规定》
20、《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21、《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五、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机关: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机关: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六、监督方式
举报投诉电话:0730-3050337
举报信箱地址:云溪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区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