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4-2185079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政办函〔2024〕6号
区政府办关于公布2024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2024-04-29 16:42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岳云政办函〔202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人民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区人民政府进行动态调整。

  四、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


  附件:2024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2024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提请区人民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提请区人民政府决策的依据、标准

时间安排

1

提前收回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收回项目划拨土地使用权

区人民政府

区住建局

绿色化工高新区

《环境保护法》

2024年7月前

2

云溪区污水处理厂深度除磷提标改造项目

区住建局

生态环境分局

绿色化工高新区

云溪街道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岳阳市住建领域岁末年初重点工作联点督导发现问题的交办函》

《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精准治污的通知》(岳生环委办函〔2023〕55号)

2024年

3

云溪河下游主箱涵溢流排口整治工程项目

区住建局

生态环境分局

区自然资源局

云溪街道

湘生环委办《关于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湘生环委办函〔2022〕11号),市生环委办《关于调整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时限的通知》(岳生环委办函〔2022〕52号)

2024年